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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余万劳务费被拖欠三年 达成调解后承包方仍不愿给
2019-11-01 16:28:14 来源: 河南商报

洛阳一家劳务分包公司负责的郑东新区小店村安居综合小区5#商业楼项目,500余万劳务费尾款被工程承包方(中铁隧道集团四处有限公司郑东新区房建项目部,后文简称中隧四处郑东新区项目部)拖欠三年多,导致工人工资一直发不下去。

2019年10月28日,河南省郑州市,农民工在施工大楼前维权。

“转眼又快到年底了,承包方那边始终打不过来款,我们跟项目的200多名工人也没法交代。”洛阳林章建筑劳务公司(后文简称洛阳林章公司)负责人王先生说道。

【500余万劳务费被拖欠背后,数千万工程款也仍未结算】

10月28日,在该项目大楼下,十余名工人代表在现场进行了维权。他们拿出了一份19页的工资明细表,其中显示,该项目未付工人工资共计为511万元。对此,洛阳林章公司方表示,实际上除了这511万元劳务费外,还有60万元保证金也并未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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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工资表明细表。

“洛阳林章公司的这部分钱,确实还没有给他们结清”,对此,中隧四处郑东新区项目部一名赵姓负责人解释道,“实际上,我们作为承包方,开发商该付给我们的工程款也没有结清,从17年提交申请结算材料至今,付款比例还不到90%,还有几千万的工程款依然没有结算,我们也很无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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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河南省郑州市永平路农业南路的万通国际大厦。

对于赵姓负责人所说的仍未进行结算的情况,10月28日,河南商报记者从开发商河南六顺置业有限公司(后文简称六顺置业)一名孙姓负责人处得到了确认。但他补充道,“之前我们达成过一份调解协议,约定各方都出一部分钱汇总到乙方(中隧四处郑东新区项目部),由乙方统一发放农民工工资。结果我们这边出了100万后,另外两方却没有按约定出钱,所以这个协议我们也就没有再履行下去。”

【开发商愿按调解协议再垫付100万承包方却暂不愿给钱】

据了解,六顺置业孙姓负责人所说的调解协议,即是今年1月31日经商都路办事处调解,为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三方共同签订的一份调解协议书。协议书中显示,甲方(开发商六顺置业)出资200万元,乙方(中隧四处郑东新区项目部)筹集200万元,丙方(洛阳林章公司)筹集211万元,共计611万元,于2月2日前统一汇入乙方账户,由乙方项目部代为发放农民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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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都路办事处协调后于2019年1月31日达成的三方调解协议书

事实上,早在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切实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紧急通知》中就有规定:“各类企业都应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建设工程承包企业追回的拖欠工程款应当优先用于支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因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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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林章劳务公司负责人展示讨薪维权过程中,求助街道办工作人员时的微信对话。

“如果他们两方仍愿意协商的话,我们也将继续履行调解协议,并在下周支付余下应付的100万元。”六顺置业孙姓负责人承诺道。对此,洛阳林章公司方也给出了愿继续履行调解协议的回答。

然而,中隧四处郑东新区项目部赵姓负责人则给出了这样的回应,“履行调解协议也可以,那就等甲方(开发商六顺置业)啥时候结清了我们的工程款,我们就啥时候给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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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面对隧四处郑东新区项目部这样的回应,工人们表示难以理解,“几个亿的工程款都到手了,到了农民工这里,几百万的劳务费咋就死活掏不出来了呢?”

10月29日,商都路办事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就此事给出回复,已多次对此事进行调解,但办事处没有执法权。对于上述情况,建议被拖欠款项的各方尽早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身权益。(记者 王蒙 刘远怀/文 见习记者 左冬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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