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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构成轻伤 遭虐男童父母系高知
2019-09-26 11:40:07 来源: 东北新闻网

作为母亲来说,不管是亲生母亲还是养母,对待孩子都应当拥有一颗善良和仁慈的心。作为养母,尤其应当倾注更多的爱心去呵护孩子,而绝不是具有歧视性的去虐待孩子。近些天来,在网上公开的南京养母,李某某毒打虐待孩子的新闻广为流传。人们纷纷谴责那个养母的不道德与犯罪行为。而且,她的虐待行为已经被公安机关刑拘。然而,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完全是那个养母咎由自取和罪有应得。

据新京报4月6日报道,引起关注的“南京高知养父母虐童事件”获得最新进展。昨日,南京警方称,“虐童”养母李某某涉嫌故意伤害被刑事拘留。通报还披露,事发时间为3月31日,事因男童未完成养母布置的课外作业,遂遭李某某用抓痒耙、跳绳抽打及脚踩,致使施某某双手、双脚、背部大面积出现红肿痕迹。后经法医鉴定,男童构成轻伤,现被亲生父母暂带回老家抚养。

对于孩子的学习,父母依法承担着一定的责任与义务,这是无法推脱的。即便是养母也不例外,必须承担这种责任与义务。但是,并不可以以责任与义务为借口对孩子进行虐待和毒打,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不管养母李某某出于什么目的,用毒打的方式对孩子进行惩罚是违法的。如果以传统的“棍棒底下出孝子”来对孩子进行心理摧残,那不仅是徒劳的,而且是适得其反的。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话出自《孟子》。意思是,“尊敬自家的长辈,推广开去也尊敬人家的长辈;爱抚自家的儿女,推广开也去爱抚人家的儿女。”也就是说,要像尊重我们自己家的老人一样尊重别人家的老人,像爱护自己的孩子一样爱护别人家的孩子。“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

养母不仅具有特殊的社会地位,而且具有抚养子女的特殊责任与义务。可以说,能不能当好养母,关键在于能不能把每个孩子视同己生,关键在于对非亲生子女有没有足够的爱心和责任心。如果作为养母没有一颗宽容的心,就会处处用带有歧视性的眼光去有意刁难那些非亲生的孩子;如果养母具有歧视性心理,非亲生孩子就得不到应有的关爱和人格与尊严的尊重。因此,彼此之间就会滋生出不应有的怨恨与反感。尤其是养母,就会让非亲生的孩子处处感到生活的艰难。如果是这样,那些非亲生的孩子无疑也会对养母滋生出许多的怨恨。因此,养母和非亲生子女的交往应当特别重视用真心诚意去感动对方;因此,彼此之间更需要理解与尊重。只有这样,才能解除误会与猜忌;只有这样,才能彰显养母与养子女之间以人为本的真心诚意。

意大利谚语中说:“母亲的心是儿女的天堂。”也就是说,当儿女少不更事的时候,作为母亲应当给儿女们指出一条光明的道路来,要让儿女少走弯路和坎坷;也就是说,越是非亲生子女,越需要养母给予最真诚的关爱;也就是说,当非亲生儿女最需要精神抚慰的时候,仰慕应当义不容辞地担当起和和;也就是说,当非亲生的子女们失去亲生母亲的时候,养母应当把自己最无私的爱奉献给这些孩子们。只有这样,彼此之间才能消除种种不应有的误会;只有这样,才能彼此以心换心,并达到感情方面的融会贯通;只有这样,才能使双方得到无微不至的关怀与体贴;只有这样,彼此才能无私奉献,而不求任何索取。但是,双方在无私奉献中得到的彼此关爱更加珍贵。(郭喜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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