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首付”可把新车开回家 防风险措施须规范
2019-11-13 08:29:09 来源: 经济日报

汽车销售人员向购车者介绍购车内容。 本报记者 佘 颖摄

家住山东烟台的张校圯去年10月21日买下了自己的第一辆车,马自达CX—4,官方售价15.28万元。

今年21岁的张校圯,买车时还没大学毕业,正在创业中,手头并不宽裕。家人都觉得他不该买车。

不过,张校圯只花了2.44万元就把这辆新车开回了家,车牌、购置税、车险、行驶证一应俱全。

“我用了‘弹个车’汽车融资租赁。”张校圯解释说,“首付一成1万多元,加上手续费几千元。剩下的按月还款,1年之后过户,继续月供。”

像张校圯这样生活在中小城市的消费者,正是汽车融资租赁的目标客户。但是,诱人的“一成首付”也隐藏着消费风险,消费者和企业都需要谨慎对待。

消费者明算账:

早享受,多出钱

登录张校圯推荐的“弹个车”天猫旗舰店或者APP,记者发现,官方售价42.6万元的宝马5系、41万元的奥迪Q5L、新潮的特斯拉model3 2019款,统统首付只要一成。也就是说,只要先付约4万元,就可以把这些汽车开回家。

还有更实惠的:畅销款大众速腾,官方售价10多万元,首付一成只有1万多元,最便宜的吉利金刚1.5L手动版,连首付都不用,只要月供2400元,就能开新车。

以张校圯为例,他这辆官方售价15万元的马自达牌汽车,首付一成加手续费2.44万元,一年里月供1998元。1年到期后,办理过户,交完一笔6100元的首付后,他选择了分36期结清尾款,每期3600多元。

“如果我在4S店买,不仅车价有优惠,而且车马上就是我的。”张校圯计算过,这样“弹个车”总支出比在4S店直接购买新车贵不少。但是,4S店首付要汽车总价的30%至50%,以他的信用记录,大概要40%,就是6万元左右,再加上5000元左右的保险,2万元左右的购置税,他要一次性拿出8万多元才能提车。张校圯觉得压力有些大,“我还想留点钱做生意呢”。

张校圯研究了各种购车用车方式。“我当时也可以买辆差一点的二手车,总价5万元,首付也是1万多元,价格可以接受,但是车况不满意。”张校圯还计算过直接租车,“同价位的别克,在租车平台每月3000元至4000元,一年需要四五万元,更不划算。”综合考虑后,张校圯选择了“弹个车”。

记者发现,目前业内从事“一成首付”汽车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为数不少,他们的业务基本上都是要求消费者先付10%的首付款,可将新车提走。1年后,消费者可选择银行贷款分期付款或一次性付清剩下余款形式完成购车。在车款未完全付清前,车辆所有权归电商平台所有,待余款付清后再过户给消费者。“弹个车”在租赁车辆满1年后,除了尾款购车和银行分期付款之外,还可以选择再续租1年。

张校圯说,“一成首付购车的价值就在于用金融杠杆撬动年轻消费群体,让我早几年开上了心仪的车,付出的代价就是多花钱”。

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盘和林认为,从表面上看,“首付一成”汽车融资租赁购车是一个多方共赢的模式,消费者低首付满足了购车需求,汽车企业同时也实现了销售。不过,资金是有时间成本和利息的。这种模式下,第一年的所有权并不在消费者名下,一年租赁期满后,购车通常需支付3年期的车贷利息,如果选择续租、退车等,对车况良好、事故、行驶里程等都有非常严格的考量。消费者在购车时,一定要了解清楚,算明白账。

企业有风险:

信用低的用户违约高

汽车融资租赁在国外很普遍。目前全球范围内汽车消费30%为现金购车,55%通过普通汽车信贷,15%则走融资租赁方式。

但在我国,针对个体消费者的汽车融资租赁还是一项新业务。2016年11月,“大搜车”推出“弹个车”。目前,弹个车、毛豆、优信新车都提供该服务,国内知名电商平台上也有旗舰店。

不过,大多数消费者更容易理解的购车方式还是贷款买车或者现金交易。

2016年,我国出台《关于加大对新消费领域金融支持的指导意见》,此后,互联网平台纷纷进入该领域,这些都为汽车融资租赁带来新的增长活力。艾瑞咨询发布的《中国汽车融资租赁行业研究报告2019年》显示,2018年我国汽车融资租赁的市场规模约为2255亿元,预计未来3年的复合增速为20%左右,是一片巨大的市场。

蛋糕虽然诱人,吃起来却不那么容易。对于企业来说,融资租赁业务其实风险很高。比如,部分低收入、低信用人群,在“一成首付”“零首付”购车的诱惑下,签订合同开走车辆,却不会按时还款,试图免费开几个月新车,对此,融资租赁企业也只能通过诉讼解决。

2019年8月,山西太原市小店区法院就判决了一起上海易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卢某某的融资租赁纠纷。2018年8月,卢某某用融资租赁的方式,通过上海易鑫租赁了一辆北汽绅宝X352016款1.5L手动豪华版,购车款总额为74800元,零首付,融资总额为88670元,租赁期限为36个月,每期还款租金为2463.06元。

但是,车辆到手后的一年里,卢某某一直未支付租金,还一直开着这辆车,上海易鑫只好起诉至法院。最终,法院判决卢某某向上海易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支付租金88670元,并以该款为基数,自2018年9月1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违约金。

盘和林认为,融资租赁除了满足一部分前期资金紧张但未来预期良好的人提前拥有新车以外,还会导致一部分无偿债能力的“次级贷”消费者也来买车。选择这种模式的人,很可能是传统金融机构风险较大的客户,甚至无法通过风险控制的客户,也不排除从开始就打算不交月供而开车的人,此外,汽车本身属于高风险的消费行为,比如重大汽车事故、交通违章等等,因此,很有可能导致消费者无法偿债。

提升信用意识:

防风险措施须规范

在业内对融资租赁的未来依然看好的情况下,用户的信用意识还有待提升。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2009年10月19日至2018年9月18日,仅上海市就有1061篇裁判文书涉及汽车融资租赁。1061个裁判文书中,90%以上是因承租人支付了首期租金及部分租金后,不再继续向出租人即融资租赁公司支付租金,构成违约。但双方又无法按合同规定处理,只能通过诉讼解决。对企业来说,诉讼成本相当沉重。

从法院判决看,在《汽车融资租赁合同》合同定性、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条款清晰界定的前提下,法院均支持融资租赁公司的大部分诉求,在承租人违约的前提下判令融资租赁合同解除,返还租赁车辆,支付租金、滞纳金及赔偿损失。

盘和林认为,融资租赁要良性发展,首先从平台、汽车企业等卖方入手,必须将这一模式、可能存在风险告诉消费者,其中一些方式必须简单而清晰,不能玩“套路”,把服务费、利息等收费复杂到“学奥数”才能弄懂,这需要相关部门予以行业规范。

而消费者也要有基本的金融风险控制,必须考虑自己是否有偿债能力。

“总之,卖方市场要信息公开,包括各种模式购车的总成本、汽车融资租赁中消费者的风险等关键信息必须透明,买方消费者的信用等偿债能力要有基本门槛。”盘和林说,规范的汽车融资租赁市场值得鼓励和期待,但潜在的负面问题必须予以规范。(佘 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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